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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中专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政策和条件要求

赣州中专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政策和条件要求

 

一、享受助学金申请对象和材料要求

 

1,我市连片特贫地区:

 

包括:莲花县,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助学金花名册(一式两份)

 

3、贫困地区学生应交材料

 

(1)学生要详细准确填写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和内容真实。

 

(2)户籍证明(要求:证明是农村户籍)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要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在同一张纸上)

 

(4)精准扶贫复印件(有精准扶贫的附上)

 

二、精准扶贫并已经建档立卡的家庭。

 

要求:学生提供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有政府盖章和家庭成员的页面和内页信息)的复印件和每一页的电子档照片,建档立卡户的家庭成员信息与户口。

 

本信息吻合,学生要详细准确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和内容真实,每张表后面要附上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和本人页)和建档立卡证的每一页复印件。

 

精准扶贫应交材料:

 

1,要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要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在同一张纸上)

 

精准扶贫复印件(有精准扶贫的)

 

三、以上两类情况以外的其它家庭贫困生,按15%的比例申请享受资助,评定标准如下:

 

1)低保户,持有民政部门的低保证。 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的持有人信息与户口本成员信息吻合。

 

2)父母家人有残疾人家庭,残疾证的持有人信息与户口本成员信息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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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详细内容及信息以赣州市教育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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