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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认真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活动


我校根据江西省、市、县政府及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书入学这项党和政府的教育扶贫事业做好做实,扎实做好资助的各项工作。

我校认真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活动(图1)

班主任详细讲解资助政策

学校政教处、资助中心老师利用休息时间,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工作,积极向学生和家长解读了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介绍资助项目、资助标准、申请资助的程序及需要准备的材料,使符合条件的同学及时做好申请准备。3月,学校开学后马上开展困难学生的建档立卡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按时做好新学期普通国家助学金的签名确认工作和精准扶贫家庭学生摸底工作,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没有后顾之忧,顺利地完成学业。


国家资助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帮助广大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大部分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


我校一向高度重视学生的资助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宣传,不断提高学生、家长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公正、公平、公开地完成各项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附: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 ”

1.不准违反各类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2.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金;

3.不准将学生资助金的评定与招生业绩、驾照考试等附加条件挂钩;

4.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拉票、行贿、受贿等;

5.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等;

6.不准接受受助学生及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7.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8.不准将学生资助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9.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学生资助金;

10.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


已有4870人已成功报名!

注:详细内容及信息以赣州市教育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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